市国土资源局线下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满意度

    6、网友:王

    问题: 我想问一下付局:李沧区九水办事处南王村小产权房,该村这种房子特别多,有的已转正,有的在退款,问一下付局,能不能给一个具体的答复! 老百姓不想听官话,请实在一点,给最普通的百姓一点希望。

    答复内容:感谢您参与本次网络问政活动。国家相关法规明确规定,有关部委负责人也多次表示“小产权房违法,不受法律保护”。国家有关部委已开展小产权房调研,相关处置措施尚未出台。我们将根据国家届时出台的政策规定,妥善做好有关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与网友进行了电话沟通,详细了解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对其所购小产权房处置补偿诉求涉及的工作部门、执行主体和有关法律政策等进行了详细解释。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对答复的内容及政策表示已理解。

    7、网友:郭

    问题:福临万家二期房产证二年了没有办下来,请领导解决。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目前该项目涉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问题,需会同市物价、财政、建设等部门共同确定意见。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工作人员已与网友郭先生进行了电话沟通,福临万家项目涉及土地出让价款问题需会同市物价、财政、建设等部门共同确定意见。郭先生对于房产证办理问题表示理解,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8、网友:李

    问题:东城水岸开发商与2011年10月,在验收不通过的情况下,违规交房,至今房产证无着落,孩子户口没法办理,上学都成问题!希望给予重视!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东城水岸项目由山东枫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李沧区台柳路601-605号。分河东村改造村民安置房和商品房两部分。该项目安置区因存在拆迁未结束,商品房区未取得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暂不具备办证条件,建议您就上述问题向相关部门咨询。待具备办证条件后,我们将尽快为枫林公司和您办理房产证。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该项目因欠缴配套费,无法取得相应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手续,商品房及安置房均不具备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条件,故小区业主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因开发项目配套费管理不属我局职能,建议网友向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反映。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9、网友:王

    问题:崂山区左岸风度小区的房子能办房产证吗?如果能办,什么时候开始?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左岸风度40-54号楼和西韩新苑7、11号楼已完成初始登记,其余楼座建设单位尚未申请办理初始登记,主要原因是:左岸风度区域正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档案合格证,西韩新苑区域尚未办理规划单体验收手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档案合格证。待建设单位资料齐全提交申请后,崂山区房管局将尽快完成初始登记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因该网友没有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未能与该网友取得联系。如有疑问,请网友拨打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电话:55557666咨询。

    10、网友:陈

    问题:我在2010年购买了台柳路605号东城水岸的商品房,合同约定2011年5月交房,但2011年10月开发商手续不全就违规交房,至今仍不能办理房产证。邻居们也对此意见很大。我想咨询以下事情: 1、现在为什么还不能办理房产证?开发商还差哪些手续没办? 2、开发商欠的配套费交上了吗? 3、实测面积出来没有? 4、如果开发商这么一直拖着,政府部门也这么一直不管不问吗?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东城水岸项目由山东枫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李沧区台柳路601-605号。分河东村改造村民安置房和商品房两部分。该项目安置区因存在拆迁未结束,商品房区未取得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暂不具备办证条件,建议您就上述问题向相关部门咨询。待具备办证条件后,我们将尽快为枫林公司和您办理房产证。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告之该项目因欠缴配套费,无法取得相应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手续,商品房及安置房均不具备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条件,故小区业主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因开发项目配套费管理不属我局职能,建议网友向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反映。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11、网友:侯

    问题:我们己入住十几年了,什么原因至今办不了房产证,落不了户口孩子入不了学,不是说民生无小事吗?希望你们官老爷切实为民办点实事,给我们解决一下实际困难。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经查,三鸣小区系由青岛三鸣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因涉及规划变更增加建筑面积,应向我局申请补缴超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部分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工作人员已与网友候先生进行了电话沟通,由于该项目规划变更增加建筑面积,需要补缴超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部分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侯先生对于手续不全不能办理房产证表示理解,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2、网友:张

    问题:李沧区金水路春和景明二期小区房屋早在2012年11月就交付使用,地下车位由开发商通知2013年4月份开始售卖,我在2013年4月份在开发商手里购买了本小区地下车位使用权,根据购买协议我在7个工作日后去找开发商和物业办理车位使用手续,开发商和物业均答复地下车位未启用,至今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数十次找开发商和物业要求使用地下车位,均答复地下车库未启用,后来我提出退款要求,开发商也不退款,买了车位一年多又不能用也不给退款,希望你们能协调开发商给尽快退款,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经约谈开发单位,春和景明二期共有323个地下车位,目前出售了9个。未启用的原因,一是因开发建设单位未将智能化系统交接给物业服务企业(车库未交接),二是卖出的车位太少,开发建设单位不愿承担空置车位的管理费。目前,我局已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尽快研究解决对外出租问题。对于退款问题,属于您和开发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对该问题的解决,依法应按照你们双方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感谢您的参与。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经电话联系,网友称开发公司可能将于近期出租车库,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13、网友:袁

    问题:朋友90年单位分福利房。2001年出国,至今无产权证。请教如何办理。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涉及单位分房无法进行办证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您应向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因您反映的问题比较笼统,如涉及单位自管房出售政策可向我局住保中心了解情况,联系电话:82663297。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经与网友联系,网友反映的问题中房屋位于市南区丰县路,属中汽公司单位分配的自管房。按规定涉及自管房出售应向所在单位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因单位已破产,可向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解决。我局住保中心工作人员已将办理购买单位自管房的流程告知了网友。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14、网友:臧

    问题:付局长:您好!本人为大龄青年,自从2010年6.1日网签市南一套住房合同并於10月交房后。为享受“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在几个相关部门奔波几年,耗时耗财。各部门虽鼎力相助,但由于非一部门之力所能解决,还无最后结果。 本人从没享受过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地税局网谈任局长孙局长均给予了认可和满意答复。到目前为止需要房产部门开出“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即可办理。但房产部门办理窗口只给开“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请局长能给予帮助。以便本人能享受落实大龄青年优惠政策。预致谢意!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目前,为优化简化档案查询证明,我局启用了统一格式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您及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可到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档案信息后,持《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到地税部门申请首套房税收优惠。谢谢您的参与。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工作人员电话与网友联系,告知其可持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到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档案信息后,持《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到地税部门申请首套房税收优惠。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15、网友:张

    问题:局长您好:市南区拆迁改造,异地安置的限价商品房,欲上市交易,有必须满5年的限制吗?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拆迁安置的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不受年限限制。感谢您的参与。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了解落实具体情况,并向其详细说明了异地安置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的相关政策及登记流程。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16、网友:1111

    问题: 我家在农村有平方一处,产权是父亲的,全家户口1994年迁到市区,现父母过世,我如何办理继承房子的产权?如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何时能够完成?父母不在了,确权时可以直接更名我吗?我家在村里的菜地可以继续种吗?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您父母过世后,其生前的宅基地房屋可以由其继承人办理过户。宅基地房屋过户由县级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您可向当地国土房屋主管部门咨询。菜地是否可以耕种请向农业主管部门咨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因该网友的联系方式有误,我局工作人员未能与该网友取得联系,如果网友对此问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拨打我局权籍管理处电话:8266325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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