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财政局局长周安(左一)与网民交流 (周琦 摄)
留言板 退休职工有没有烤火费?
周安 网友您好,为推进个人收入分配货币化改革,我市自2002年起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冬季取暖费由单位报销改为定额补助,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按照职级分不同标准发放,目前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纳入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由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统一发放。按照省统一规定,自2012年起,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取暖补贴政策可咨询市财政局综合处,联系电话85855882。涉及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政策可咨询市人社局。
bubo 周局长:您好!作为一名岛城市民,我很想知道今年市财政是如何安排民生支出的,老百姓在哪些方面能得到实惠?谢谢!
周安 这位网友您好!2014年,市级财政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安排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198.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65.7%,全力保障中央、省、市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足额兑现。
民生支出的领域比较宽泛,其中涵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教育等多个方面。比如:
在社会保障方面,2014年市级财政安排了28.5亿元,占民生支出的14.4%,其中包括连续4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年满65周岁的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继续实施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
在医疗卫生方面,2014年市级财政安排了14.1亿元,占民生支出的7.1%,其中包括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对城乡居民继续实施大病医疗救助等。
在教育方面,2014年市级财政安排了28.9亿元,占民生支出的14.6%,包括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60所,建设300所中小学标准化食堂,推进青岛外语学校、美术学校、实验高中、青岛三十九中新校区、青岛十九中新校区等高中标准化建设等。
当然民生支出还包括 “三农”、节能环保等其他诸多方面,类似的政策还有很多,这些政策彰显了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心和力度,广大市民也将进一步受益。
留言板 局长您好,请问教师有没有精神文明奖?好多单位年年发文明奖,不知为什么我们教师却从没发过?
周安 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对国家、省、市各级文明办表彰文件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单位发放精神文明奖,按照表彰名册,由单位自行组织发放。按照部门职责,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负责组织精神文明单位的评选,明确发放精神文明单位的范围。如您想了解本单位是否被评为精神文明单位,可以咨询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
留言板 我市何时实现公交1元换乘?另外,何时取消区间收费?地铁乘坐如何定价?
周安 亲爱的网友您好!为积极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降低市民公交出行成本,引导市民优先选择公交出行,按照市政府提出的“探索实行公交优惠换乘办法”的工作要求,近期,市交通、财政、物价等部门及公交企业、琴岛通卡公司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公交优惠换乘工作,已初步制定了工作方案。目前由市交通委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正在对实施范围、优惠额度、技术保障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另外,关于取消区间收费、地铁乘坐定价问题,据了解,市物价部门正在进行相关调研。我们将把您的问题转给市物价部门,您也可以直接咨询市物价部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留言板 请问青岛市何时执行鲁财综﹝2013﹞163号,关于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周安 网友您好,按照今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文件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在享受统一津补贴待遇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发放范围为:经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城市建成区外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该项政策的实施主体是各区、市。目前按照省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已进行了贯彻部署,各区市正开展摸底统计,按程序报区市政府研究后予以兑现。详细情况您可咨询所在区市财政部门。
wap留言板 您好,随着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国家对医疗行业的拨款有什么新举措?青岛市医疗工资普遍偏低问题市领导有没有加大拨款的政策,有些普通地区的小县城的医疗工资都比青岛市高将近1000,还有今年市财政对民营医疗机构有没有同等拨款待遇?听说今年民营医院今年新开了不少,财政上能否对其进行补助来提高医疗水平?因为我们老百姓虽然相信公立医院但是公立医院人满为患,医生态度冷漠。希望可以加强民营医院的水平,起到分流作用。谢谢。
周安 网友您好!谢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几年我市不断调整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 1.政府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扶持措施 根据市政府的部署,从2014年起开始,市、区市两级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须已达到5%的目标,比上年占比提高近一个百分点,环比支出安排增长超过30%。这些支出重点用于市立医院二期建设、红岛医院建设等基本建设,科技兴医及医疗设备购置和重点学科发展、、基本公共卫生卫生、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提高筹资标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切实保证医疗卫生事业正常发展需要。随着投入的不断加大,将进一步改善我市医疗卫生行业软硬件条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医生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为百姓创造更好的就医条件。 2.提高医务人员收入 一是实施绩效工资,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医院事业人员核定的工资标准与教育系统等单位事业人员、机关公务员基本一致。二是积极落实政府办医责任,逐步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在人员经费方面,已建立起稳定的正常经费财政补助机制,每年市财政对在职在编医务人员的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和离退休医务人员统筹外经费给予全额补助。三是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保障医院运行平稳。我市已逐步推广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规范药品供应等联动配套的科学补偿机制,合理弥补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既让群众得实惠,又让医院增活力、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和积极性。 同时,按照公立医院“建设靠政府,运营靠服务”的原则,医务人员实际收入水平不是简单与政府投入成正比相关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的自身运营能力和服务质量。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立足于让医院挖潜增效,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机制,让医务人员全身心的专注治病救人,提高优质医疗服务,实现医院健康持续发展和医务人员收入提高双赢目标。 3.加强对民营医院的扶持。按照国家关于购买社会服务和支持多元办医的政策要求,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民办公助的原则,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不论医疗机构的投资主体,按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数量与质量,实施均等化的财政补助。目前,对于学科、设备、人才等扶持资金,正在逐步落实按购买服务补助的原则,不再区分民办和公办医疗机构,按实际提供服务量给予均等化财政补助。
留言板 胶州农村教师补贴什么时候发放?补贴标准是多少
周安 网友,您好。感谢对财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青岛市2012年推进区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青政办字[2012]12号 )有关规定,各区市要设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执教,具体发放标准和时间由区市确定。从目前各区市落实情况来看,进度不一,发放标准也不一样。据我们了解,胶州市尚未确定方案。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教育局等部 门,进一步督促各区市制定实施方案。我们将结合区市实施情况,对困难区市予以补助,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长江船工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对财政部门农业税收工作人员实行征收津贴的通知发文时间:1994年11月02日文号:人薪发[1994]47号【大中小】
人事部 财政部
关于对财政部门农业税收工作人员
实行征收津贴的通知
1994年11月2日 人薪发[1994]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财政厅(局):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实行税务征收津贴的通知》(人薪发[1994]38号)规定,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实行税务征收津贴。其中地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津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鉴于财政部门农业税收工作人员与地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相同,财政部门农业税收工作人员可以比照地方税务部门实行税务征收津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对财政部门农业税收工作人员实行税务征收津贴。
税务征收津贴的发放范围、津贴标准、发放办法、经费来源、实行日期等均比照当地地方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办法,尽快发布施行,并报人事部、财政部备案法规库由《纳税服务网》整理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我市财政部门农业税收工作人员实行税务征收津贴的通知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对财政部门农业税收工作人员实行征收津贴的通知》(人薪发〔1994〕47号)精神,我市财政部门农业税收工作人员实行税务征收津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征收津贴的发放范围:市、区(四个城区除外,下同)、县财政局(农业税征收管理所或农财科),乡、镇财政所中定编并在岗的专职农业税收工作人员。
二、税务征收津贴标准:区、县财政局农业税收工作人员每人每月60元,市财政局农业税收人员每人每月30元。
三、税务征收津贴的发放,按出勤天数计算,按月发给。调离农业税收岗位的人员,停发税务征收津贴。
四、税务征收津贴自1994年7月1日起执行,所需经费仍按现行开支渠道解决。
五、本通知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财政征收“四税”的职能早就转到地税部门,请问现在从事财政工作的人员每月是否还可享受60元的岗位补贴?
周安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自2007年起规范了公务员津贴补贴,统一了机关津贴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并纳入工资统发。规范津贴补贴后,我市无权自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目前从事财政工作的人员无此项岗位补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