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20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加强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主题和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3436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21个,王镭副局长现场回答20个,剩余问题将在网谈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二次答复。更多详情请登录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专栏做相关查询。

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一排左一)与网民交流 (周琦 摄)
网谈实录:
开场语
王镭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能够通过“民生在线”平台,就我市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与大家在线进行交流。同时,也十分感谢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和青岛新闻网提供了“民生在线”这样一个平台,为我们和网友提供了直接交流的机会。在接下来的访谈中,诚恳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畅所欲言,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以促进我们工作的提升。谢谢!
yantao5656 王局长您好:作为市民就是想了解,在社区、居委会有关的法律事务,如何能更方便居民得到一些相关的法律援助,这方面的普及工作,在社区开展的怎样?法律援助是否建立社区制度化?谢谢您!
王镭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近年来,为使法律援助更好的覆盖基层社区困难群众,市司法局不断加大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筑了“一镇一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村一员(法律援助联络员)、一户一卡(为残疾困难家庭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的法律援助“三个一”基层工作网络,在全市各镇(街)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向低保家庭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卡》,社区居民可就近向基层站点咨询法律事务和申请法律援助;市司法局专门设计印制了5万份法律援助宣传海报,张贴至全市村居公务栏、物业公示栏;今年市司法局成立了青岛市市级法律援助讲师团,推进“村居法律援助明白人”培训。同时,市司法局畅通“12348”公益法律服务专线,开通“青岛法律援助”微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推进电话申请、网络申请、邮寄申请等诸多便民服务方式;居民法律服务需求较为集中的,可通过电话、微博微信预约律师上门授课;法律援助机构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让基层社区群众感受的法律援助的便捷。
留言板 王局长你好,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可以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 但是青岛听说现在不允许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司法行政部门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
王镭 首先感谢这位网友对青岛律师管理工作的关注。根据《律师法》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律师,可以依法申请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没有禁止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规定。
留言板 城阳法庭,不作为判了10多年的案子不执行我该怎么办?难道让它继续沉睡?
王镭 这位网友您好.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是两个不相隶属的部门,您的问题,建议向城阳区人民法院反映.
留言板 请问,我在青岛居住,我儿子原籍也在青岛,但是他在广西服刑,请问可以转到青岛监狱服刑吗?如何申请,谢谢。
王镭 您好!根据《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监管改造工作规范》的规定,跨省(市、区)个别罪犯调入的,由请调单位(调入单位)向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写出书面报告,具体说明调遣原因,经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研究、分管局领导同意后,与有关省(市、区)监狱管理局发函协商。
水瓶浅蓝 您好 想咨询一下2007年市南法院受理的一起涉及房产登记的行政诉讼案,至今无任何理由法院就是审而不判,我们作为第三人,房屋被冻结至今。造成损失。当年审理法官现正是市南法院信访工作官员。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或途径解决这种长达七年没有判决的事情。
王镭 这位网友您好.司法局和法院是两个互不隶属的部门,您的问题建议向法院系统反映.
水瓶浅蓝 您好 想咨询一下2007年市南法院受理的一起涉及房产登记的行政诉讼案,至今无任何理由法院就是审而不判,我们作为第三人,房屋被冻结至今。造成损失。当年审理法官现正是市南法院信访工作官员。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或途径解决这种长达七年没有判决的事情。
王镭 这位网友您好.司法局和法院是两个互不隶属的部门,您的问题建议向法院系统反映.
洗洗吧 我是青岛邮政局一名邮递员(派遣工),2012年在外投递信件过程中摔倒受伤。但是部主任却拖着不给申报工伤而且休养期后不给安排工作只发给我基本生活费,并于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致使本人失业生活困难。
本人在邮局工作期间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而且部里以没有替班为由不安排休息。每天从早晨5点半开始工作,送早报,晚报,杂报,党报,杂志,平信,挂号信,包裹单,快包,回函,还要出去推销礼品,杂志,订报纸。。。每天超长时间工作,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
本人与2014年1月到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是青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偏听偏信进行了不公平的仲裁审理,本人还发现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仲裁委员会关系非常好,(原来这个单位和仲裁委员会组成之一人力资源保障局关系非比寻常)所以本人受侵犯的权利得不到公正的审理。
我们应该如何维权,政府对这样的枉法的仲裁人员如何监督与处理?
王镭 网友您好,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时效期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您所反映的仲裁人员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向仲裁部门反映。
留言板 某律师所主任,其档案关系在企业,但她却是以个人名义办了某律师所,这是否违规?如果违规应该如何处理?
王镭 首先真诚感谢这位网友对我市律师工作的关注。按照省司法厅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请律师执业证应当提交申请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其人事档案应存放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代理公司。如果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应认为存在违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留言板 我们是青岛魅力海岸经济诈骗一案的受害人,该案于2014年1月16日在青岛即墨普东由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刘庆刘强诈骗上亿元却判刑奇轻,严重的损害了受害人的切身利益和司法公正,受害人向青岛中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已收理。为此请领导明察秋毫,严惩违法的相关办案人员,责成重新审理此案,给受害人一个公道。 此案被骗人近300人,受骗大都老年人,受此伤害许多老人已含冤去世。剩余人希望在有生之年尽快审判,尽快追回被骗血汉钱!
王镭 这位网友您好.司法局和检察院、法院是互不隶属的部门,您的问题建议向检察系统、法院系统反映.
留言板 局长好:我父亲已去世,我母亲今年已八十五周岁,有病,腹部插一引流管常年卧床,且患有老年痴呆,名下有一套房子,是由我们兄妹六人共同出资购买,我兄妹六人经商量决定将房子过户到其中一个子女名下,偿还五人房款。据说需到法院立案,我们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谢谢!
王镭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建议咨询您房产所在地的法院立案部门。
留言板 符合哪些条件的对象可以不审查其经济状况,直接获得法律援助?谢谢!
王镭 网友您好,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申请人持有下列证件、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交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3、农村“五保”供养证; 4、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 5、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6、残疾证及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7、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8、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 9、公民因见义勇为行为导致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及工伤案件、本市一二级重度残疾者、持有《法律援助卡》、本市常住户口且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无需审查其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