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辉业网谈实录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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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lwater 请问工程监理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工程监理属于现代服务业的“鉴证咨询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

    绿叶风 领导好,我刚干财务工作不久,发现我单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请问是否需要到地税局进行备案?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备案管理业务通过程序自动取值,判定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纳税人不再填报《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表》进行备案。并且纳税人当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年度进行季度预缴申报时,可按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税率申报。感谢对地税工作的关注。

    qdxww13579 我们和个人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怎么去税务局开?应该带什么材料?

    孙辉业 网友您好!自2013年8月1日起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已实行“营改增”,汽车租赁相关涉税业务请您咨询国税部门12366-1。

    牟静8888 局长,你好!年后去你们市南地税二楼特约服务室办了几次业务,那边的几位工作人员态度都非常好,而且办事效率很高,特别表扬一下有一位个子不高,戴眼镜的同志,人很热情,不厌其烦的给我解答,真的让我很感动。在此有机会表扬一下。谢谢

    孙辉业 感谢对地税工作的支持和鼓励。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是我们一直不变追求的目标,我们会做得更好!

    wwxdq2468 我想问下,关于福利费免不免个人所得税

    孙辉业 这位网友,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留言板 孙局长:你好 个体户税务现在国家提出了月开发票2万元之内免税的事宜。那也包括免个人所得税吗?还是个人所得税等到年底一起上缴??具体请给解答,谢谢!

    孙辉业 网友您好!

    根据我市地税系统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规定,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月营业(销售)额17500元以下;餐饮业、茶楼、咖啡厅月营业额14000元以下;服务业(除餐饮业、茶楼、咖啡厅)、文化体育业月营业额11666.67元以下;娱乐业月营业额8750元以下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定期定额个体户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留言板 企业组织员工旅游,旅游费是否能税前扣除?

    孙辉业 这位网友,你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组织本单位员工旅游的费用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进行处理。

    留言板 孙局长:我们与2014年1月9日向您投诉地税稽查局,我们2013年3月实名举报,没有答复事宜。当时回复我们马上就有结果了。可是3个月过去了,还没消息。从我们举报至今已经1年了,无任何消息,难道真要逼我们举报地税局吗?我们恳请孙局长给举报者个答复吧!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的提问。

    为了维护检举人与被检举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实名检举案件,举报中心收到承办部门回复的查办结果以后,可以应检举人的要求将与检举线索有关的查办结果简要告知检举人;检举案件查结以前,不得向检举人透露案件查处情况。向检举人告知查办结果时,不得告知其检举线索以外的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不得提供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及有关案情资料。

    如果该案件稽查局尚未查结,暂不能向您反馈案件查处情况;如果该案件已经查结,我们可以向您告知与您提供的检举线索有关的查办结果。

    您也可以在此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与您联系,核实情况,依法处理。

    谢谢。

    春意盎然qdk 孙局长:您好!我单位有一特殊情况想向您咨询一下。如果租赁合同约定车辆的保险费、车船税和年检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收到名称为出租方的票据,能否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谢谢!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如双方租赁合同约定在车辆租赁费之外,承租方还承担因车辆而产生的保险费、车船税、年检费,可以凭相关发票、税票原件及租赁合同等充分适当的证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rufeng123456 局长好!

    最近,我租赁了一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合同约定税费由我负担,请问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产需要缴纳什么税?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产,应缴纳以下税款: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谢谢!

    qlcyz2009 尊敬的地税局孙局长,你好,我是一名企业财务主管,我们公司与其他公司以及个人共用水、电、气等进行生产经营,因没有单独安装水表等,无法独立取得水、电、气等发票的,请问应该如何税前扣除?谢谢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可以双方的租赁合同、供水、电力公司、燃气等公司开具给出租方的原始水电气等发票的复印件、按水电气等原价分摊方案(计算表格)、经双方确认的用水、用电、用气分割单(盖章)等凭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sdlxjbh 我们家的房产证上是父母和我三个人,现在把我的名字去掉,问一下交不交契税?我个人如果再买套住房,有没有契税优惠?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契税现行规定,把您的名字自房地产共有权人中退出,需要缴纳契税。第二个问题,提供以下规定,供您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1.5%)。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留言板 我的一个外籍朋友,公司未注销但已经多年没有业务,当时申领过一本发票也已经丢失,请问是否有年审的年限,过期不审就自动注销了呢

    孙辉业 网友您好!纳税人停止生产经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须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办理缴销发票和税控器具、收缴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簿等涉税事宜。若丢失发票,应办理发票遗失手续,并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具体办理程序您可拨打(0532)12366-2咨询。

    留言板 烦请咨询一下孙局长,现在如果在1年内将自己的房子卖掉后接着又买了一套二手房,还执行个税退税政策吗?如何办理?怎么计算应该退税的金额?非常感谢!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haoyue01 领导下午好,我单位无租使用个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请问如何交房产税?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文件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chuntian512 我父母想将其名下一处房产赠予过户到我名下,请问如何计算纳税?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您父母将其名下房产赠与给您,按照税法规定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应按规定缴纳3%的契税。

    通口文岚 请问实际开出发票的总额超过外管证的开证金额,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补交税款吗?

    孙辉业 网友您好!纳税人外出从事生产经营发生应税行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并按税法有关规定据实缴纳税款,您可拨打(0532)12366-2将您遇到的具体情况详细描述,以便我们根据具体情况为您解答。

    留言板 我公司多年物流企业,仓储面积40000平方米,办理物流企业土地减免税时,地税领导到仓库实地查看确认为仓储粮食、饲料等,仓库办公室占地1500平方米,内部办公室,也有货物存储。地税领导也都是现场看到。回去后通知我公司必须把办公室面积扣除,门前绿化几棵树占地也要扣除减免范围,请问领导这样合理吗?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3号),《通知》规定,对物流企业自有的仓储设施用地,不管是自用还是出租,只要是用于大宗商品存储,就给予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同时《通知》规定了仓储设施用地的范围,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对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从事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