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辉业网谈实录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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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辉业(左一)与网民交流 (周琦 摄)

     留言板 您好,请问为什么有些企业要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是核定征收,可以没有健全的帐套吗?或者说,帐套里的成本费可以没有发票吗?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2.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3.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4.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核定征收的企业应按照规定设置账簿,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向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过度。即使在核定征收期间,发生费用支岀时应向对方索取正规发票进行核算。

    留言板 地税局的效率太慢了。

    孙辉业 网友您好!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须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办理缴销发票和税控器具、收缴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簿等涉税事宜。对于已办结相关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20个工作日内进行注销税务登记核准。您可与主管地税机关联系或拨打(0532)12366-2详细说明情况,以便我们落实后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留言板 孙局您好!

    我以一个纳税人的身份向您反映一下我们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办事时遇见的几个问题,希望您在百忙中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1、我们纳税人领发票很难,手续复杂,门坎多;

    2、增资、变更股权费时费力,资料重复、繁杂,脸难看。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发票领购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执行,股权变更、增资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您在领购发票环节中遇到什么困难;您在股权转让、增资办理过程中具体遇到哪些资料重复、繁琐,或者脸难看的情况,请您及时拨打12366-2,我们会及时给您满意的答复。

    小桥流水人家007 税务人员到企业去检查,纳税人可不可以要求查看这些人的证件?

    孙辉业 您好,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

    根据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谢谢!

    留言板 青岛地税网上办税厅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备案我们感觉很方便,不必再到税务局跑腿了,期待以后这样的功能越来越多。

    孙辉业 网友,您好!十分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鼓励。青岛市地税局以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落实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提高办税效率,拓展网上办税功能。目前,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业务共13大类347项,我们已实现网上办理的达233项。从今年开始,每年要新增30-50项业务,利用两到三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全部业务的网上办理,让纳税人足不出户轻松办税。

    梦田2013 发票违法行为比较严重,危害很大,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孙辉业 您好,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

    查处发票违法行为一直是地税局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几年来我们查处了一批影响深远的发票违法案件,有力打击了发票违法行为 。若您发现地税发票违法行为,请您及时拨打电话12366-2反馈至地税局,我们会依法进行检查处理。您也可以举报至青岛市地税局 稽查局,来信来访地址:市南区漳州二路七号;邮编:266071;电话:86676160。

    谢谢!

    牟静8888 请问个人出租房屋应当怎样交税?

    孙辉业 网友您好!个人出租房屋分以下几种情况缴纳税款:1、房产证标明房产属性为住宅。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4%;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综合征收率5.68%。 2、房产证标明房产属性为商业用房。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12%;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综合征收率18.7%。3、房产证标明房产属性为商住两用。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4%;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综合征收率5.68%。

    烧火棍子 今年初我去烟台参加山东省研究生入学考试检查工作,山东省招办给予我们每人950元出差包干经费,并打入我校财务,并由学校财务再转到我们的工资卡上,可是学校给我们扣了20%的个人所得税,说是这是税务规定,必须要扣。请问局长这样扣税合理吗?由于是包干经费不再报销,我们的花销也没索要保留发票,对这种包干经费是怎么规定的?麻烦你了,谢谢!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

    如果是今年学校派遣您去参加入学考试检查工作,则所得报酬应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在税前扣除规定标准的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具体标准为: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市外50元,市内(青岛四市)20元;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市外50元,市内(青岛四市)10元,用于补助市内外交通、通讯等支出。不超过上述标准且凭借相关出差票据据实发放给个人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不属于单位派遣行为,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按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欢迎您拨打我局的咨询电话:12366-2。

    留言板 现在普通百姓个人缴纳的税费很多很多,比如各种所得税,车辆购置税,或者房屋契税等等,都是百姓的血汗钱。从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角度看,如果老百姓家庭生活碰到了极大困难,比如大病,伤残,上学等等,是否可以要求税务部门返还曾缴纳的税费?或者政府是否有这方面的政策探讨?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按照税法有关规定,部分税种均有减免税政策,如残疾个人提供的劳动所得,可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个人按国家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可在个人收入总额中扣除;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小于90平米,减按1%征收契税等。对于国家明文规定的减税免税政策,地税部门都不折不扣的遵照执行。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国家还将出台一系列减免税政策,最大限度的惠及民生。地税部门也将及时将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让广大普通老百姓受益。

    tdliqun 你好,我想问一下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可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问题,需要准备的证件中有一个《拆迁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我不知道上哪里去找,而且我觉得这都是政府行为,协议已经签了,而且补偿款也发了,再让老百姓自己找拆迁许可证,纯粹是折腾老百姓多跑腿多盖章而已,与现在党和政府要求的提高行政效率也背道而驰,至少希望您能帮我们提出来加以改进,如果能一步到位改革就更好了

    孙辉业 这位网友您好,你所说的问题,依据是《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拆迁居民重新购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财农税〔2008〕8号)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契税征管职能移交我局管理不久,您所说的问题,我局已经注意到,您的建议非常好,下一步,我局将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来解决纳税人提“《拆迁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问题,并已经在与相关部门研究推进,近期有望解决。如果您购买的住宅,在市内三区,可到八大峡的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青岛地税征收窗口办理,该窗口已经试点,可不需要提交《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非常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