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专题网谈线下落实办理网友问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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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苏

    电话:152****559

    网民提问:目前所在单位已经连续欠投个人保险费两年,打社保电话进行投诉,说已经强制执行,但没有下文和结果,请问如何解决?

    线下二次答复:网友您好,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依法作出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行政处理决定,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应按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执行。

    落实解决情况及网民反馈意见: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网友所留手机电话,均无法接通。

    网友:苏

    电话:152****1559

    网民提问:请问耿局长:我所在单位已经连续两年欠缴保险费用,打人社处电话进行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已经强制执行,但就此还是没有下文和结果,请问应如何解决此问题?

    线下二次答复:网友您好,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依法作出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行政处理决定,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应按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执行。

    落实解决情况及网民反馈意见: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网友所留手机电话,均无法接通。

    网友:李

    电话:136****854

    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民提问:我于2009年从中科院海洋所博士毕业,然后到青岛另一家研究所读博士后,并于2012年10月份博士后出站并留青工作。青岛市针对2008年之前毕业留青工作的博士有4.5万的住房补贴,从2009年开始这一项补贴取消,我们没有得到任何补助。然后青岛市又于2012年出台新的补贴政策,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留青岛工作都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租房补贴,而且针对在站的博士后一个月有好像2500块的租房补贴,对2012年11月份以后出站留青工作的博士后有至少10万的安家费补贴,可是我们是一分钱都没有,完全掉在空里了,请问领导能不能针对2009-2012这三年的博士后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谢谢

    线下二次答复:网友您好!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3〕31号),住房补贴和安家补贴发放对象为2012年11月5日以后在站博士后人员(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由于您2012年10月份已经出站,所以不能享受该待遇,请您理解。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及网民反馈意见:11月1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取得联系,向他解释了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这位网友表示理解和感谢。

    网友:孙

    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民提问:请问,青岛什么时候能给孩子办理门诊医保报销,因为现在给孩子看病太贵了,不住院一分钱也不报销,孩子感冒了,花不少钱,感冒一次一个吊瓶就得200元左右,一次感冒至少要打4个吊瓶,算下了得800到一千,还不算各项检查的费用,领导考虑考虑,工薪阶层确实受不了

    线下二次答复:网友您好,目前青岛市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筹资水平低,每人每年缴费40元,2014年起调整缴费,每人每年50元,所以只能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待遇方面不能面面俱到。待遇方面只要以保大病为主,参保的少年儿童的医保待遇主要有三方面:住院医疗报销、门诊大病报销、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的费用报销。感谢您的参与。

    落实解决情况及网民反馈意见: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已将有关政策解释发至网友所留的电子邮箱,目前尚未接到网友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