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专题网谈线下落实办理网友问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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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刘

    电话:138****0255

    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民提问:我是1979年12月参加工作,2011年办理退休,1992年企业效益不好面临破产把档案转入私营企业,在私营企业工作19年然后退休。可是我的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没有地方领取,私营企业不会给我们发放这个补贴,国家又不给,我们到哪里领取,当时相应国家要求生育一个孩子,可是退休了,却没人管了。请问我们应该咋办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应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企业拒不落实,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如果企业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的,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分期支付协议,分期支付一次性养老补助。

    落实解决情况及网民反馈意见:11月1日,市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对这位网友进行了多次回访和政策解释,并根据其户籍地安排相关区市人口计生局进行了详细解答和协助。网友对工作人员的回访解释和态度表示感谢和满意。

    经了解,这位网友2011年在私营企业办理退休,目前该企业变更法人,担心企业无法落实一次性养老补助。市计生委和市北区人口计生局向她详细解释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若干规定》以及青政发〔2012〕29号《青岛市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规定》等文件中关于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明确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应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企业拒不落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如果企业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的,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分期支付协议,分期支付一次性养老补助。经详细解释,网友了解了其要求政府替代其所属企业兑现一次性养老补助诉求于法无据,对一次性养老补助应由其退休时所在单位给予落实表示理解,对企业不落实时的法定救济渠道已经了解,对工作人员及时、热情回访表示满意。

    网友:HJ

    网民提问:我与老公都是46岁,现两人均为失业,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国家优惠政策?我现在在照顾一位70岁老人,可享受什么样的优惠政策?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和您老公均失业,可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保障服务中心认定为零就业家庭后,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自谋职业扶持金、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等相关帮扶政策。如果您照顾的老人为非自家老人,且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保障服务中心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具体政策您可拨打83668928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落实解决情况及网民反馈意见:无联系方式,无法与网友取得联系。

    网友:刘

    电话:134****7747

    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民提问:我侄子今年中专毕业后,通过校园招聘 到城阳三利集团安装公司上班。入职的时候 三利集团收了2w块钱,说是押金。实际给开的收据确实三利莫丽斯酒店的收据,收款事由是就餐预付款, 上个月我侄子不干了,押金不给退。咨询过城阳劳动,投诉部门还有仲裁的工作人员都说关于三利集团押金的投诉每年都有很多,不是劳动仲裁不受理,主要是三利集团一直钻法律的空子,让员工投诉举报的时候根本拿不出像样证据,所以劳动管不了,建议去法院告。1、去百度搜一下“青岛三利集团押金”被骗的人比比皆是,据说三利集团每年的押金收入有2千万,受骗人员遍及全国,而且很多媒体都有报道过。2、这不是一个个别事件,三利集团押金诈骗已经存在十年了,而对于三利集团的诈骗设计原来越严谨了 3、2万元对一个农村的孩子是天文数字,需要父母辛苦攒很多年 4、没有证据法院法律也保护不了受害者,就算保护了,难道后来受骗的人都要去法院告吗?我们相信法律,但也相信政府在这个时间上应该还有作为。5、希望从今天开始,再也不会有被三利集团骗押金的人。拜托您了!

    线下二次答复:网友您好。经了解,三利集团的职工在三利酒店就餐,三利酒店是独立法人单位,三利酒店与职工签订了自愿就餐协议,由三利酒店扣除就餐费用。职工与三利酒店因履行自愿就餐协议发生纠纷,属民事纠纷,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落实解决情况及网民反馈意见:11月5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了这位网友,三利集团的职工在三利酒店就餐,三利酒店是独立法人单位,三利酒店与职工签订了自愿就餐协议,由三利酒店扣除就餐费用。职工与三利酒店因履行自愿就餐协议发生纠纷,属民事纠纷,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这位网友表示理解。

    网友:张女士

    电话:189****4023

    网民提问:去年和今年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公租房,请问什么时候会有?谢谢

    线下二次答复:网友您好。保障性住房的问题,建议您咨询房产管理部门。谢谢您的参与。

    落实解决情况及网民反馈意见:已联系这位网友告知保障性住房的问题可咨询房产管理部门。

    网友:王

    电话:158****1621

    网民提问:本人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本市现有的医疗设备不具备治疗我的病症,现在北京治疗和康复,花销巨大!请问怎样可以申请跨省报销医药费!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根据我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所患疾病属疑难疾病,经本市三级甲等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或市级统筹后各区市指定异地转诊资质医院),无法确诊或受本市定点医院条件所限,无法进一步治疗的,可以办理异地转诊,经审批通过后的异地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目前全省17市之间已全部实现异地就医互联互通,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达到90家。参保患者到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即时结算,不需再回参保地报销,但北京现在还没有实行异地联网结算,只能回青岛报销,谢谢您的参与。

    落实解决情况及网民反馈意见: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了解情况后解释了相关政策,告知了转诊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并留下了联系电话。网友表示满意。

    网友:王

    电话:158****1621

    网民提问:本人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本市医生和医疗设备等原因无法医治我的病(情况特殊,生命垂危)现在北京治疗和康复,花销巨大!请问如何申请跨省报销医药费!我挂的是急诊!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根据我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所患疾病属疑难疾病,经本市三级甲等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或市级统筹后各区市指定异地转诊资质医院),无法确诊或受本市定点医院条件所限,无法进一步治疗的,可以办理异地转诊,经审批通过后的异地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目前全省17市之间已全部实现异地就医互联互通,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达到90家。参保患者到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即时结算,不需再回参保地报销,但北京现在还没有实行异地联网结算,只能回青岛报销,谢谢您的参与。

    落实解决情况及网民反馈意见: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了解情况后解释了相关政策,告知了转诊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并留下了联系电话。网友表示满意。

    网友:李

    电话:151****7575

    网民提问:耿局你好;本人在失业后,自己创业领取了创业扶持基金,麻烦的是由于办事处工作人员失误没有上报,社保停发了我剩余的失业金,请问领导怎样处理,恳请给与答复,谢谢.另问失业金跟扶持金有关系吗,扶持金领取后,怎把个人医保也停了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创办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办理自谋职业手续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应将个人剩余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个人,同时,停止缴纳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如个人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自主创业就业手续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应将个人剩余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缴纳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待个人再次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合并计算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从您反映的情况看不出,您是创办了个体工商户还是创办了企业。您可以看看个人的营业执照,对号入座。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有关系的,无论自谋职业还是自主创业,都是一种就业形式,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必须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缴纳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感谢您的参与。

    落实解决情况及网民反馈意见: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经与这位网友电话联系,得他因申领创业补贴,需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目前已经一次性领出失业金。这位网友表示满意。

    网友:陈

    电话:159****1117

    网民提问:你好! 我和对象现在在青岛都有社保,户口在李沧区,我们打算把户口迁回老家,不知对社保和医疗有没有影响? 谢谢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参保人员户口迁出后,如果仍在我市按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基本养老保险在青岛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我市可作为养老保险待遇地;缴费不满10年的,须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感谢您的参与!

    落实解决情况及网民反馈意见:11月5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这位网友。他对首次答复的政策表示清楚、满意,目前无其他问题。

    网友:刘

    电话:133****9659

    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民提问:耿局长:您好!我是1969年出生,今年44周岁了,离退休还有6年,一直没有正式工作,每月要交将近600元的养老保险和医疗,而且每一年都在增长,家庭负担越来越重,是否可以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像鼓励企业招用下岗职工一样,也出台一些优惠政策,解决这些人的家庭问题,谢谢!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根据目前国家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应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有效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压力,我市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困难的,可经本人申请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或60%为基数缴费。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是国家、省规定的最低标准,若低于此标准,不但违反国家、省规定,而且会对参保人员将来的养老保险权益造成一定的影响。感谢您的参与!

    落实解决情况及网民反馈意见:11月5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这位网友。这位网友对首次答复的政策表示清楚、满意,目前无其他问题。

    网友:郑

    电话:1351****280

    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民提问:领导们好:老人(我公公)今年已经快70岁了,年轻时没有参加过正式的工作,所以现在也就没有退休金,没有经济来源,都这莫大年龄了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要去早市摆摊,离异,房子也没有,离婚后一个人和我们住一起,由于我们的房子只有两间,我们和女儿各一间,没办法,我们只能把厨房挪到阳台去做饭,让老人住在厨房里,老人虽然有两个儿子,但是我大伯哥家也是吃低保的,并且还赡养着我婆婆,也没有能力给老人赡养费,我们工资也不是很高,孩子上学也需要钱,请问像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给老人办个低保,(老人的户口是独立的),另外前几天说的集中养老像这样的条件符不符合,谢谢!

    嘉宾在线答复:这位网民您好!因为你反映的问题中有一些情况不是很明确,如老人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居住地在那个区市?子女的收入是多少?所以,请您拨打市民政局电话82106095进行详细咨询或者直接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咨询办理。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及网民反馈意见:11月1日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沟通。这位网友为其公公咨询低保政策和老人医疗保险的问题。其公公现住在市北区,与儿子儿媳一起生活。工作人员解释了低保政策,按照规定“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其公公与儿子儿媳一起生活,因此在申请时要一起计算家庭收入,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就不能申请低保救助。另外,告之可先到街道劳动部门为老人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将来患病住院后可申请大病医疗“特殊救助”。网友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