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兼职,教师被处分
3月9日,记者了解到,岛城一位市民的孩子在一家培训机构学习,虽然上过一段时间,但是成绩却不见提升。“自称是青大附中的老师,打着一线教师、经验丰富的旗帜,在校外招揽学生大搞有偿家教,尤其是在青岛博文教育兼职干家教,牟取非法利益。”他一气之下,进行了投诉。
青大附中校长王国利告诉记者,这位受处分的老师是学校一位年轻教师,刚刚入职才一年多的时间。“他之前是在培训机构里兼职,但我们学校从年初开始就三令五申,不允许在校教师搞有偿家教,3月2日,他在这家教学机构上完了最后一节课并进行了最后的交接工作,并表示不再在其机构从事兼职教学。可能是去辞职的时候被家长发现了,误以为他仍旧在这家机构兼职,所以给投诉了。”王国利说。
记者从市南区教育局了解到,在接到投诉之后,市南区教育局也是责令学校立刻进行调查核实,并且要求学校提出处理意见。经过学校核实之后,因为这位教师确实存在着在培训机构兼职的情况,为了对其进行教育,学校也做出了处理决定。
其中处理决定包括:取消他在青大附中的正式在编教师资格,留岗察看半年,以观后效。取消他在留岗察看期间晋升职称及一切评优资格。扣发工资2000元,全校通报批评,引以为戒。“因为他现在带的是高三,为了不影响毕业班学生的正常学习,我们决定暂时保留他的教师岗位,留岗察看半年,到时候根据他的表现再做决定。”王国利校长表示。
是首张有偿家教“罚单”
3月是“师德月”,这个月一开始,岛城中小学都纷纷就师德月开展各种活动,号召在校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3月3日,市南区教育局也在全区进行中小学教师抵制有偿家教的宣誓活动,并要求学校必须在明显位置公布举报电话。
不过,记者也从市教育局相关处室了解到,此前尚且没有遇到在校教师因为参与或组织有偿家教而受到处罚的情况。而这也就意味着,这可能是岛城发布《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
记者了解到,虽然青岛的《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若干规定》尚未出台,但是国家教育部早在今年1月份就印发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其中就指出,“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所以现在对于在校老师进行有偿家教进行处理,并没有不妥的地方。
“青岛的《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若干规定》是对教育部通知的一些细化,我们也针对青岛的具体情况增加了一些内容,现在征求意见的阶段已经结束,现在已经送到法制办,预计不久之后就会公布。”市教育局人事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针对有偿家教,市教育局也将配套多套措施进行治理,其中包括设立举报电话、在学校设立举报信箱、定期进行有偿家教问卷以及与在校老师签订抵制有偿家教责任书等等。